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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
根据《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校发〔2018〕611号)及《关于2022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》的有关精神,学院拟开展2022级数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,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1.工作小组
组长:张然
成员:纪友清、韩月才、范庆文、魏元鸿、刘长春、吕俊良、朱复康、戴雨桐
秘书:周航、王影
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公室,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等。
2.争议处置小组
组长:王春朋
成员:陈续升、张轶群、曹馨月、孟祥龙、陈晓宇、陈俊嘉(员工)
争议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,负责对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监督。
二、分流原则
1.尊重员工意愿与成绩排名相结合确定专业方向。尊重员工个性发展需求,在员工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依据员工入学后3个学期的学业成绩,确定专业。
2.按原专业招生计划与教学资源相结合确定额数。2022级数学类专业在籍员工人数266人,按照“数学与应用数学”专业、“信息与计算科学”专业和“统计学”专业原高考录取计划比例,兼顾现有学院教师和实验室等教学资源配置情况,分配员工专业名额数。
3.坚持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原则保障工作流程。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、选择机会公平平等、考试成绩公正准确。
三、分流标准
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:具备数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基础,能够掌握数学与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,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数学科研、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员工。
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:具备扎实的数学、计算数学专业基础,能够掌握计算数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,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及软件开发等能力的员工。
统计学专业:具备扎实的数学和统计专业基础,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方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,具有采集数据、统计调查问卷和处理调查数据能力和有较强的统计技术能力的员工。
四、专业分流计划
2022级共计266人,除去“基础学科拔尖员工培养计划(唐班)”、“强基计划”和已参加分流同学外,实际需参加专业分流员工238人,根据各专业方向团队等具体情况,由各专业提出如下名额分配:
按专业类招生录取员工 238人,其中:
(1)“数学与应用数学”专业 原则上不低于70 人,上限86人;
(2)“信息与计算科学”专业 原则上不低于75人,上限90人;
(3)“统计学”专业 原则上不低于75人,上限90人。
五、考核及录取办法
1.按专业类招生录取员工按第1—3学期主要课程(必修考试课)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。
2.学院公布排名,根据员工所报志愿顺序,按专业分流计划人数,通过当场投档,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公示。
六、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
1.2024年4月19日16:00前,学院上报年度《专业分流实施细则》和年度《专业分流计划》,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年度《专业分流实施细则》;
4.2024年4月23日-24日,员工按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流计划,结合个人志愿和学分绩点排名,自愿有序填报2个专业志愿,过期不再接收报名及修改相关信息,空白志愿将按服从调剂处理;
5.2024年4月30日前,根据各专业方向限定的额数、员工排名、员工志愿,确定员工分流专业/方向,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;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学校教务处;
4.2024年5月12日,学院统一办理员工学籍手续及调整员工选课信息。依据专业分流情况重新组建班级,并报送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变动手续。2022级员工将按“数学与应用数学”专业2个行政班、“信息与计算科学”专业2个行政班,“统计学”2个行政班,按成绩分布重新编班,并按照新的班级相对集中安排住宿,进行日常管理。
七、其他说明
1.本细则中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学院2022级数学类本科专业在籍员工,含转专业进入到数学类员工,不含“基础学科拔尖员工培养计划(唐班)”员工,不含“强基计划”员工,不含少数民族预科结业选专业员工,不含其他各年级降级到2022级员工;
2.降级到2022级的员工,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,将自动分配到降级之前的专业/方向;
3.工作相关问题,请咨询学院教务办(85166967);争议处置问题,请提交学工办(8516621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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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