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将2021级专业分流结果公示,具体详见附件1。
公示期:2023年5月31日-2023年6月4日。
如有异议,请联系教务办:85166967。
上一篇: 关于拟接收贾若冰等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
下一篇: bat365在线平台2023年全国优秀老员工夏令营通知